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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集资诈骗

沈阳集资诈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其中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24-03-05 15:05:58 已帮助16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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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非法集资有哪些形式

从目前发生的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具体有以下12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


3、认领股份、入股分红;


4、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


5、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


9、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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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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