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早日通车,按照渝北区的统一部署,目前石船镇正在进行该项目所占土地的前期清理和调查工作,待重庆三环高速路正式征地批文下达后,将组织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村社群众进行土地补偿、人员安置等政策的详实地宣传宣讲。
2、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按照永川府发〔2008〕22号、永川府发〔2010〕37号文件规定执行。征收土地补偿费15000元/亩(不分地类)、安置补助费为25000元/人(征地农转非人员)。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的面积为准实行定额补偿,每亩定额补偿为青苗补偿费1650元/亩、附着物补偿费4500元/亩。
因此涉及到问题比较多,所以现目前完整的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还没有出来,相关部门会经过调查和听取人民的意见之后,根据国家和其他地区的高速路征地补偿标准,制定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重庆三环高速路周边的农民可以多多留意相关方面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