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提出辞职,或者在试用期满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单位同意与否,自上述行为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而你公司提供的合同该条款与法律规定冲突,无效。
2、你辞职扣社保的条款,违法,无效
3、限制你们不得从事该公司所属行业的工种,违法,无效
由于你公司违法之处甚多,由此导致一系列后果,详见劳动合同法,这里不再一一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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