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要根据以下二种情况来分析其法律效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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