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基层政府有
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
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
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规定对有关
责任人员严肃
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