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养老保险应该在员工的
劳动关系所在地的
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也由单位统一扣缴。由于
停薪留职员工的劳动关系仍然保留在原单位,所以应该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然,停薪留职是中国改革中出现的过渡性行为,随着劳动用工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深入改革,停薪留职的现象将会逐渐消失。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呢?具体的标准为:停薪留职一年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
工资收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停薪留职一年以上的,原月
缴费工资低于本
企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满一年后可按本企业的平均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缴费工资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仍按原缴费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职工也可以与单位约定,由自己承担支付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由单位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当然,经企业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
期限届满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按其自动离职办理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其档案由原用人单位转到其
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