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申请随其他
监护人落户,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办理: (一)父母双方死亡的(含人
民法院
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二)父母双方在国(境)外定居、已被注
销户口的; (三)父母在高寒、边远地区工作、野外勘探作业的; (四)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 (五)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学生
集体户口的; (六)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 以上回答时
迁户口的特殊情况,无
抚养权不能迁户口吗的问题还要结合当地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