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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场所外就是公共场合,在公共场合是禁止喧哗打闹的以及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这些行为是很可能导致其他人受伤,这样就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根据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4-02-29 23:37:33 已帮助38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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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1、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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