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
拆迁人可以选择
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
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
产权房屋
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
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以上是芜湖县沿河路
拆迁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