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坚持
离婚,另外一方坚持不离婚,
起诉2次基本能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