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办理《
居住证》,须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要求,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交有关材料。市或区县人事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证期限除外)。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市或区县人事局签发《办理通知书》(附件2)。用人单位持该《通知书》和《申请表》、申领人及共
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居民
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护照、签证及本人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配偶及16周岁以上子女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向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申领《居住证》。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核对无误后,制作《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