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委托代理合同刑事辩护

委托代理合同刑事辩护

 委托人因被告人涉嫌 一案,特委托律师事物所律师出庭辩护,现经双方协商,兹订立下列条款: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


三、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


四、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辩护费不予退还。


六、本委托合同如需补充、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盖章)


主任律师:(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