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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的特性

委托合同的特性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3 23:07:50 已帮助35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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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的种类
(一)、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1、单独委托: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2、共同委托 (二)、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1、直接委托: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2、转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三)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1、特别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2。概括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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