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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夫妻债务

伪造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2 12:55:36 已帮助34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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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伪造的始终是伪造的,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决需符合如下几个条件,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17,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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