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不需要合同);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
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
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企业设立、减资、合并、分立和注销须公告)。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应当制作
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