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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脑溢血工伤

下班路上脑溢血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2-22 01:07:21 已帮助35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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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班路上脑溢血工伤怎么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规定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或上班途中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以上规定,在下班路上脑溢血工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突发疾病的情形,按规定不能作为视同工伤处理,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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