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185条,涉及
挪用资金罪、
挪用公款罪;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其中,本条2款涉及的挪用公款罪,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
立案侦查,其它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的
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
民法院直接受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一、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
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
处罚的犯罪案件:1、
贪污案(第382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2、
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