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法律常识: 《
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
抵押合同时,
抵押权人和
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
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车辆
抵押的,应当办理
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车的风险点: 第一,抵押车在
放款之后,要核实车辆是否买的全险 第二,市场上为车贷公司提供了多种品牌或型号的GPS追踪器 第三,在银行或者汽车金融公司有
按揭款未还完的车辆,通过
民间借贷或者二手车商私下办理抵押手续
质押车贷的风险点: 第一,质押车辆的保管会是民间借贷业务的风险把控点。依照世纪金服平台的质押
车保管模式,会在当地租赁大型仓库,里面装有云监控摄像头,而后在门口停放自有车辆等模式控制风险。 第二,车辆处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