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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诉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先诉抗辩权具体是怎么样的?下面跟着律图网小编一起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2-29 19: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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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抗辩权什么意思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不可以对抗买受人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一般不能对抗买受人。一、承包人可以请求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但房屋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二、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三、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票据抗辩权的概念有哪些
专业分析:对票据抗辩权进行限制,世界各国票据法都有类似规定。纵观中外票据法,对票据抗辩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与持票人的前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3、对于非善意取得票据者和无代价或者以不相当代价取得票据者的抗辩,票据债务人负举证责任;4、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他人与持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先刑事后民事是什么意思
1、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判的,可以更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法律有哪些规定
对抗第三人是指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标的物相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主张对该标的物的权利,办理了登记的一方权利受法律保护,可以优先受偿。在抵押权中,当事人如果以动产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温馨提示】根据以上回答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分别有抗辩和从属抗辩、永久抗辩和一时抗辩、法定抗辩和约定抗辩等等,根据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分类。1、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2、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1)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2)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3、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1)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2)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因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对义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处分,故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2、从性质上分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故该意思表示应向相对方为之,但由于该行为同时为单方处分行为,故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无需权利人同意。3、由于放弃权利需有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故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为要件。如果义务人不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则不能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体现是怎样的
抗辩权保护的表现如下:1.对于不经过司法程序,在当事人之间直接提供或相互交换担保书,担保函直接出具给债权人的处理方法;2.当债权人决定提起诉讼时,应同时将担保人列为被告,一并起诉,并表明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和依据;3.通过诉前保全获得担保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应主动将担保人列为被告;4.通过诉讼保全获得担保的,法院可以通知担保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一、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1.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双务合同双方的履行,经常有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这种距离的表现,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后履行合同义务庄囚为如此,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虽然也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是债务的履行是有先后顺序,不是同时履行,而是一方在前,一方在后。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不是双方当事人,而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享有这种抗辩权。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标准、要求,即违约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1、对抗第三人是指当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标的物相同,双方发生争议,都主张享有对该标的物的权利时,有登记的一方就可受法律的保护,优先享有权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请问一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都有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被告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其他被告是否发生效力
1.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具有相对性,被告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其他被告不发生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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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朋律师
2024-12-01 17:29:09
你好,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问题:你是哪里人呀?可以给我代理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28 14:33:34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需要注意?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2:16
签了任何协议都不应当反悔。
问题:签了补偿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4:45
可以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我就可以找我收费代书
问题: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可以吗里面大部分内容是原创?
李兵律师
2024-11-25 20:09:19
你的问题描述的不够详细,你是想续签吗?结果出租人没给你续签。?你要求起诉吗?
问题: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多少才能起诉?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16:26
立刻要求装修单位更换地砖。
问题:装修完成发现地砖颜色不一样?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21:35
你刚刚说的用贾房产复印件,骗取贷款或借款的行为就属于诈骗!
问题:比如我做家里假房产复印件跟个人放款的签合同属于诈骗吗?
王朋律师
2024-11-19 11:17:35
你好,麻烦你把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问题:合同纠纷案件?
李兵律师
2024-11-19 08:43:26
签合同没有年龄限制。签劳动合同签劳务合同都没有年龄限制,过了退休年龄也可以签合同。
问题:签合同多大年龄限制?
汪明明律师
2024-11-16 11:46:43
工作了多长时间要看他这个违约金合不合理的
问题:做主播签了合同做不下去了断播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王朋律师
2024-12-01 17:29:09
你好,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问题:你是哪里人呀?可以给我代理吗?
汪明明律师
2024-11-16 11:46:43
工作了多长时间要看他这个违约金合不合理的
问题:做主播签了合同做不下去了断播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王朋律师
2024-11-19 11:17:35
你好,麻烦你把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问题:合同纠纷案件?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28 14:33:34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需要注意?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2:16
签了任何协议都不应当反悔。
问题:签了补偿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李兵律师
2024-11-25 20:09:19
你的问题描述的不够详细,你是想续签吗?结果出租人没给你续签。?你要求起诉吗?
问题: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多少才能起诉?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21:35
你刚刚说的用贾房产复印件,骗取贷款或借款的行为就属于诈骗!
问题:比如我做家里假房产复印件跟个人放款的签合同属于诈骗吗?
李兵律师
2024-11-26 21:54:45
可以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我就可以找我收费代书
问题:花钱请人修改开题报告可以吗里面大部分内容是原创?
李兵律师
2024-11-25 08:16:26
立刻要求装修单位更换地砖。
问题:装修完成发现地砖颜色不一样?
李兵律师
2024-11-19 08:43:26
签合同没有年龄限制。签劳动合同签劳务合同都没有年龄限制,过了退休年龄也可以签合同。
问题:签合同多大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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