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情况有些复杂:我老公说服我和他假离婚去领了证,没有告诉任何人。之后我们的生活还和结婚时一样:我和宝宝还有他的爸妈都每天住一起。他工作在外地,隔一阵子就回来住几天。这样过了1年多,现在他又和我复婚了。 可我后来才发现,在我们离婚期间,他和别人结婚半年之后又离婚,都是有法律程序的。 我就想问: 他和别人结婚那半年,和我是名义夫妻,他这样算不算重婚? 我知道那半年在法律上我是不受保护的,可我是不知情的。我可以告他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再结合你描述的案情,你老公在和第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证期间,依然和你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应当属于重婚罪的情形。您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你丈夫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