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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原告委托他人出庭

刑事自诉原告委托他人出庭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02-20 10:21:44 已帮助25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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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原告可委托委托人吗

刑事自诉案件原告可委托委托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权利


1、自诉人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2、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权委托代理人


4、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5、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


6、经审判长准许,有权在法庭上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


7、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8、在宣告判决前,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诉。


9、有权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有权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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