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年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四种情形之有期徒刑六月;
每增加定罪情形之刑期增加年;每增加非定罪情形之或者同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有期徒刑年六月每增加轻伤人刑期增加六月至年;每增加轻微伤人刑期增加二月
强拿硬要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月
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行使六月内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三种上情形;
(四)致二人上轻伤。
是根据民事主体实施的寻衅滋事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损害来加以确定的,一般来说,只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且能缴纳相应的金额,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实施侵权行为,该金额是会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