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口头恐吓威胁已经使他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是完全可以进行报警来处理自己的事情,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所以,在任何事情都要懂得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