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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通过对比可知“记分”不属于此上(一)至(六)行政处罚种类中的任何一种,
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其中一句“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也明确将“记分”排除在了行政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科以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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