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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犯人监外执行

心脏病犯人监外执行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4 09:16:01 已帮助23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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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能不能监外执行

心脏病能监外执行,以下是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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