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冻结是指人
民法院通过限制
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
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不当流失。给
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
股权转让或
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
财产保全的目的。 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的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在正常行使共益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
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
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