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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封土地办抵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一般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没有中心则找国土局的地籍科。


程序:申请—审查—受理—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格在窗口领取,原件一式二份);


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需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原件)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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