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
起诉已经完成了第一次开庭,结果以双方
证据不足而
休庭,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后进行第二次开庭。嫂子作为被告方,出庭的时候也请了
代理律师,并提供了当时在场人的一些
证据。而原告方告我嫂子
打人的证据更是不足,仅仅是发生了争执,以及看病的医疗手续单子等。双方各执己见,法庭宣布休庭。我方不愿意调解,因为根本没有打人。 请问各位律师,接下来怎么办?本来没有伤害到他的眼睛,结果被诬告,还得陪人家
打官司。关键是怎么样让自己在这件事情中不那么被动呢?能否主动控告他,说他无中生有,骚扰他人,并提出
民事赔偿呢? 第二次开庭能否以原告方证据不足,无理控告为由而不出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