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开
户籍证明一,开具户籍证明的理由可以有很多比如
结婚,但是户口本未带在身边或者
迁户口等,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户籍证明的,都可以凭
当事人的户口本或者
身份证前去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二,户籍证明一般是指“
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规范》要求公安派出所对受理的申请事项,应认真核查,按照国家机关、企事单位规定的格式或人口信息系统中户籍证明格式出具,证明
有效期限为1个月,并注明使用用途,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申请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2.曾经同户人员间有记载的
家庭关系3.户口注销情况4.
户口迁移情况5.户口性质情况6.未落户证明7.银行实行实名之后,储蓄存折姓名与现居民身份证不符要求出具统一规定身份证明的。申请此类证明的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应持有社区居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持有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8.公证、外事部门要求证明亲属关系、
出生地和曾居住地等,依据内部户口信息档案资料记载9.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重错号及制作二代身份证10.辖区内登记、发证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11.人在户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派出所只负责出具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现实表现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