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依据上述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包括股权转让,因此,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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