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
<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转移手续如下: 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