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被人无故用刀捅伤脖子,法医鉴定重伤二级。程序进行两月,嫌疑人被刑拘。后其家属和我商谈,医药费花了一万五,误工三个月没上班,有后遗症。对方属于威逼情况,给了我三万元赔偿,我也在谅解书和赔偿协议签了字。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现在我脖子伤口依然头疼,头部神经受损,半个头部都是麻木的。左耳缺陷一块,需要整形。后期治疗费还能找对方要吗?法院会判对方缓刑吗?大概能判几年,我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吗?
您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按照协议约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欢迎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