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只要没有在公司发生任何的意外事故,公司和职工之间永远都不可能有医疗赔偿的这种概念。病假期间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鉴于在公司工作还没有满一年,公司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一个月的工资。在公司支付了经济赔偿金之后,员工还要和公司索赔医疗赔偿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