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尊敬的律师朋友,我是一名刚上任的村干部,由于工作需要在我调换支部一名不称职人员时,村里几个人到村委会挑衅,对我进行殴打,结果闹事者被拘留五天。由于我被打伤,在打人者回来后没有动静的情况下,和家父去上门索要医疗费。由于有气,产生争吵。后便回去了,但是却出现了严重后果,他们开始三天两头到镇里和县进行投诉,内容大体是这样的:我用两个面包车带十几个人去打他,还有黑社会性质等等,还编造一些谣言,要组织给处理,把我换掉,把家父拘留。此时组织给了处理意见,派出所也出具没有打人的书面证明,但是他们并没有作罢,反而越来越凶,甚至到检察院等地方,现在我夜不能寐,工作也很难开展,我想和他们调解,可是他们一意孤行,我想用法律保护自己,请问律师朋友该怎么样处理,谢谢!
如果是被别人威胁、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或是威胁到了你的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的,首先应当向公安局进行报案。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