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项规定的
诉讼请求,包括
一审诉讼请求、
二审上诉请求,但
当事人未对
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的除外。而《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 第十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结合起来看会清晰明了很多!该司法解释的意思就是说民诉法200条11项所称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包括了一审诉讼请求、二审上诉请求,而不是单单就是一审或者二审的诉请!法院判决、裁定遗漏超出当事人的诉请的是可以
申请再审的!(法院一般也会启动
再审程序,我手上现在就有一个漏判诉请的案子,一方上诉,法院要求再审了!) 3、仅判决票据无效,遗漏支付人有义务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请求法院判令该票据无效,并要求支付人需向申请人支付购买此票据的费用。但法院仅仅是判决了该票据无效,而漏了支付这一请求!这就是典型的漏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