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继承法的规定,在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
遗嘱附加条件的要求是: 1、没有
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效力高于
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
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
法律效力。 3、
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
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
人死亡。
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
代位继承。 在我国,遗嘱继承是
遗产继承的方式之一,它是依据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分割意愿来进行的,虽然
立遗嘱是一种
民事行为,但是它并不是任意的,只有符合法律的规定它才会有效。 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已经对遗嘱能否附条件的问题有所了解吧。按照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在书写遗嘱的时候是可以附条件的,不过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
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