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对遗产的继承可以分为四种方式,包括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遗嘱以及法定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有优先继承的优势,不过这需要建立在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下。在不同的继承方式中,适用的范围不一样。比如,遗赠继承的话,其中被继承人只能将自己拥有处分权的财产,赠予给处继承人之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