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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如何做精神鉴定

遗嘱公证如何做精神鉴定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19 16:06:51 已帮助43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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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遗嘱如何做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应遵循公证人员亲自、直接办证和为当事人保密的原则。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或立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记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四)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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