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
继承法的规定,在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一些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那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在实际生活中,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本文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
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
继承。2、被继承人的
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
法律效力。3、
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
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
人死亡。
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
代位继承。二、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一个形式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
继承权利。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
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1、对
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
纠纷提
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
诉讼。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遗嘱继承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
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