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
走私核材料罪立案标准的回答,仅供参考: 1、本罪
走私的对象限于核材料。核材料是核燃料、核燃料产物和核聚变材料的统称,最常见的如铀、钚等可发生原子核裂变或聚变的放射性材料。核材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但不包括含铀、钚等元素的原矿石。 2、本罪走私行为的具体表现与
走私武器、弹药罪完全相同,也有三种,
行为人只要有其中之一即可。 3、走私核武器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定罪
处罚。 4、本罪与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1)对象范围不同。本罪限于核材料,而后者还包括核材料以外的其他危险物质; (2)后者不包括将核材料运输进出境,也不包括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买卖核材料以及直接向走私人收购核材料的情形。 综上,我们现在已经对认定走私核材料罪的内容已经有所了解。应注意的是,在实际案件中,对于行为人走私核材料的情节不同,处罚的标准也不相同。如果您有朋友涉嫌走私核材料罪,一定要聘请专业的
刑事律师辩护,争取
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