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撰写没有固定格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4、落款与致辞; 5、申请时间。 法律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规定,申请人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
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