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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5 01:46:10 已帮助22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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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现在农村土地征收越来越多,不少农民失去部分甚至全部的土地。各地政府针对失地农民都有一些切实的保障政策。以哈尔滨为例,《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阿城区失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对有就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应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组织参加就业前培训,增强就业能力。


第十四条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农转非被征地农民,持《失地农民证明书》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核合格后,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扶持政策。第十五条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农转非被征地农民家庭,可以向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提出“零就业家庭”申请,对一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符合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的,为其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


可见,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还是有很多优惠、扶持政策的,大家要注意查询了解当地政策。好了,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请搜索律师365咨询张瑞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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