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
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逾期不履行的,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
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
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
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
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