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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毒贩毒死刑辩护词

制毒贩毒死刑辩护词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2024-02-26 14:28:59 已帮助36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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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死刑标准

贩卖毒品的行为是我国以及世界各国严厉打击的行为,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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