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4)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
(5)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2、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4)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