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
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
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
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
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参保人本人
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