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根据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写谁的名也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定的。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贷款上的名字是一致的。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
借款人及参贷人(
共同还款人、
担保人)的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
复印件和共同还款
承诺书; (2)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
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
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
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
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
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
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
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