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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拆迁难度

政府征地拆迁难度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5 04:05:34 已帮助37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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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流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等法律规定,征地的工作流程包括:


第一步:发布预征地征地通告。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特别注意,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等材料必须由村民本人签字确认,作为土地报批的必备文件。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第七步:土地补偿登记。


第八步: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第九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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