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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拆迁补偿

职工住房拆迁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6 12:04:12 已帮助42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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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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