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以其放弃全部或者部分继承权,而拒绝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二,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记忆。老年人再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期,他子女及其他收入的,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分得适当的遗产,以保障其生活。这是符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精神的。